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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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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建宗:一个走到学生中间的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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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跃昆 他是法学院的一名普通老师,却已获得国家教学名师奖等10余个奖项;他是法学研究之路上的一名探索者,却已出版个人专著2部,其它著作及参编教材7部,发表学术论文近70篇;他是国家的一名普通干部,而其所领导的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已被教育部评审为重点研究基地、全国优秀基地。 “我是一个普通人。”正是在这种谦虚的态度之下,10多年来,姚建宗才会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取得突出成就。 “教好书是教师的天职” “教好书是教师的天职!”姚建宗这样对记者说。 1998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年遴选为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无论是副教授、教授,还是博导,姚建宗始终没有离开过本科生课堂。姚建宗先后获得10余次省部级及以上各种奖励,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国家教学名师奖、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在姚建宗看来,作为教师认真对待教学是应该的,而不应该受到表扬。“认真与否说明是不是对学生负责,更是对自己负不负责。作为教师,站在讲台上就应该有一个诚实的态度。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师放下架子,好好研究教学,才能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才能跟学生拉近距离。教学更多的是能够给学生带来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不能只把眼光盯在虚名和回报上,否则这样是教不好学的。” 自1992年任职以来,姚建宗先后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了“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学概论”、“法理学研究专题”等课程。在10年的教学实践中,姚建宗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思路和经验。 “教学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以坚实的科研为基础的教学艺术。只有使教学艺术化,才能真正体会到教学的意义与乐趣。这方面我最钦佩的是孙正聿老师,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位教师的教学境界。而我本人在教学上也一直在尝试,我一直认为,理论始终是来源于并服务于实践的。具体到法学,就必须从具体的社会生活之中概括提炼出法学的理论,用抽象的法学理论分析阐述具体的社会生活——生活与法理必须相互参悟与印证。所以,我特别提倡‘情景教学’,即把理论放到生活中去教授,但我所教给学生的,只是一种或几种可能的认识和思考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全部!” 考场上的掌声 姚建宗爱上了教书这项工作,而他的学生们也喜爱上了他。每年的法理学课堂上,偌大的教室总是座无虚席,来自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学生把这里当成了接受法律精神熏陶的芳草地,当成了充实自己精神家园的殿堂。 姚建宗的本科生课程大部分是安排给大一学生的,很多次姚建宗作为监考老师走进大三大四的考试现场时,还常常能够得到全体学生的掌声。 “学生的信赖,是对老师的最高奖赏。这也是老师感到最幸福的时候。”姚建宗这样说。很多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都愿意与姚建宗进行交流。他们写了文章也愿意让姚建宗看,希望得到他的评点。很多学生经常通过见面、写信、打电话告诉姚建宗:家里面出了什么问题,遇到了什么困难,希望得到老师的帮助。姚建宗说此时是他最幸福的时候,因为学生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很多年之后,他们当中还有很多人写信回来表示感激,有的甚至寄钱过来说要还姚建宗当初借给他们的钱。姚建宗出国去英国留学,有一次他走在伦敦的大学校园里,突然后面有一个人喊他的名字,姚建宗感到很惊讶。那个学生解释说:他是吉林大学毕业的,听过姚老师的课。 由于自身的经历,姚建宗非常同情社会弱者,对学生尽可能地给予师长的关爱。每届研究生新生入学他就立即宣布自己的约法与纪律,不允许任何学生以任何名义给他买各种礼品。学生们常说:作姚老师的学生是跳进了“福窝儿”。 教学、科研、行政互相促进 姚建宗强大的教学魅力是以其成果丰富的法学理论研究为后盾的。他对法哲学,尤其是“自然法”情有独钟,其研究具有强烈的批判意识和思辨色彩。勤于思考,笔耕不辍,使他取得了一大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科研成果。自1991年以来,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70篇。他的许多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权威性学术信息期刊转载或收录。还先后出版了个人专著《法律与发展研究导论》,《法治的生态环境》,译著《罗尔斯》和《比较法的力量与弱点》,主编或参编教材4部。自1994年以来,先后承担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在内的6项课题的科学研究工作(已完成并结项2个课题),获得科研经费资助20余万元,其中“法哲学研究”课题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教师首次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 姚建宗说,他自己所写的论文的灵感很多都来自于本科生课堂。在他看来,科研做得好会促进教学,反过来教学又促进科研。如果你重科研、轻教学,你的科研也不会做好。姚建宗始终努力把科研当中很多新的研究方法贯穿到教学当中去,把学生带到学科的前沿。“科研不是为了科研而科研。你在科研当中有了一种新的思想,这种思想是需要到社会当中去传播的。而教学是这种传播的最好途径。对于本科生进行新的科研成果的传输,其影响和意义又是非常重大的。” 谈到行政,姚建宗始终不愿意把个人摆在很重要的位置。而我校法学理论研究中心近几年所取得的成就却是巨大的。1999年,他协助张文显教授组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确保中心顺利地通过了教育部的评审成为重点研究基地。2000年,姚建宗担任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常务副主任。在学校和法学院的支持下,他主持了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工作,主持了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申报国家重点学科的工作,为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的成功取得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他出色的组织和领导下,在2004年5月进行的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评估中,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被评为全国优秀基地。为推动我校理论法学学科的发展,他还策划和组织了一系列重大学术活动,如“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北欧—中国国际人权法教师研修班”、“法学理论前沿博士论坛”、“法理学学术沙龙”,“部门法哲学系列讲座”。这些活动集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于一体,既饱含哲理的沉思,又不乏生活的情趣,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最想当的官是足协主席” 姚建宗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当官。“但我最想当的官就是足协主席!”这当然是一个玩笑。他认为,一场好的足球赛就是一种艺术表演。他还把自己的科研与足球赛联系起来,写了很多随笔。“生活本身就是由游戏构成的,而游戏本身也就是生活。我记得席勒曾经说过:只有人才游戏;而只有在游戏中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人。而法律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它也是从生活、从游戏的规则当中演化过来的。如果能理解这些游戏、深入到这些游戏规则当中去理解这些规则,你也能类似地思考和理解法律本身。” 姚建宗过的是一种简单闲适的生活。他形容了一下自己所崇尚的生活场景:在一个风景比较好的地方,不为生计发愁,在那里可以天天读书。有想法了,可以写点东西。定期地给学生作些讲座。三五个朋友聚集风景优美的野地,在品尝啤酒的过程中交流思想。 姚建宗坚信一个法治国家的建成必须依赖于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正是满怀着对法律虔诚的信仰,肩负着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重担,他日复一日穿梭于宁静的校园,在讲台和办公室耕耘他“阳光下最美丽的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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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2005年11月4日《吉林大学报》第19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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